系统概述:
1、远程排放监控车辆终端
安装在车辆上,OBD实时采集发动数据,整车及系统部件的关键状态参数并发送到企业平台的装置。
2、企业平台
车载终端上报数据到企业平台,企业平台转发数据到公家平台。各个流程有序进行,达到数据上传到较终平台。
3、重型车远程排放服务与管理平台
对重型车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所发送的数据进行收集、处理,山东OBD远程监测终端,山东OBD远程监测终端,山东OBD远程监测终端、展示和管理,并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重型车排放管理服务的平台,以得到准确,真实有效的数据,更好的对环境有关部门进行监测。
公家平台、企业平台和车载终端的关系:
1、车载终端上报数据至企业平台。
2、企业平台转发数据至公家平台。
3、公家平台接收企业平台转发的数据。
4、公家平台接收车载终端的安全备案信息,提供备案服务。
5、公家提供与企业平台的对接服务并接收企业平台的发动机、车辆注册信息(接口形式)。
入网前准备流程:
1、公家平台注册企业账号。
2、预约并完成平台对接。
3、安全芯片资质提交审核。
4、安全芯片ID申领(通过接口)
5、车型、发动机、车辆基础信息上传(通过接口)
背景概述:
2018年6月28日,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发布了“关于发布污染物排放标准《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中国*六阶段)》的公告。
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5月22日批准。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,即可依据本标准进行型式检验。自2019年7月1日起,所有生产、进口、销售和注册登记的燃气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,自2020年7月11日起,所有生产、进口、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城市车辆符合本标准要求:自2021年7月1日起,所有生产、进口、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。
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,相关地方标准一律作废无效。
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,本标准代替《车用压燃式、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中国Ⅲ、Ⅳ、Ⅴ阶段)》(GB17691——2005)。
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。